招生信息

    轨道交通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考生素质测试须知

    [日期:2019-04-02]

    《测试流程》

    素质测试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根据考生4月12日现场确认的先后顺序,安排考生上午、下午测试人数。测试流程如下:

    1.考生入场,核实考生身份,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

    安排上午面试的考生(详见准考证上规定时间),4月13日上午7:50进入“候考室”,8:15考生抽签面试顺序号,8:20后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安排下午面试的考生(详见准考证上规定时间),4月13日中午12:00进入“候考室”,12:10考生抽签面试顺序号,12:20后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

    2.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抽签号、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入面试室;

    3.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将准考证原件、抽签号、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给考评人员;

    4.考评人员提问,考生回答若干问题,面试时间控制10分钟以内;

    5.考评人员宣布“面试结束”,请考生自行离开面试室;

    6.面试结束考生可以自行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面试区域内逗留交谈。

    《考生守则》

    1.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干扰报到现场、面试区域及其它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抽签号、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未进行过面试的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及面试区域。

    3.在“候考室”及面试区域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得大声喧哗;在面试室内不得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等。

    4.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将准考证原件、抽签号、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给考评人员。

    5.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包括移动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任何物品进入面试室。面试室内不得自行传递纸条、用品等。

    6.面试开始信号发出后,开始面试,考评人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7.没有听清楚考评人员的提问,可举手询问;涉及提问内容的疑问,不得向考评人员询问。

    8.面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立即离开面试室,不得在面试室内向考评人员询问面试成绩。

    9.面试结束的考生自行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面试区域内逗留交谈。

    10.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