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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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31]

    关于规范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浩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31  状态:生效


       


    各分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推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规范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等工作,提升我校就业管理服务水平。现将毕业生就业派遣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就业方案编报工作

    1.请各分院根据学校教务部门核定的2022届毕业生信息,进一步核对“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中的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确保每一位毕业生信息完全准确。如发现信息不匹配、人数不相符的情况,应及时核实并联系招生就业中心予以更正;通知2022届全体毕业生及时登录登录“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址:http://www.ejobmart.cn/)”进行生源信息确认,确认流程参见“附件一”。

    2.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四不准”规定,如实录入就业方案,严禁注水、造假行为;对于毕业生在省系统中自行登记的就业信息要逐一审核,仔细查验毕业生上传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与登记的就业方案文字信息一致性问题,如发现信息不一致、就业派遣不规范等问题,应及时与毕业生核实并予以更正。

    3.关于就业派遣方案中报到证签发类别和档案转寄类型的分类界定,参见下表:

    报到证签发类别

    分类界定

    档案转寄类型

    去就业地报到

    单位签约且该签约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一般多为体制内单位)

    签约单位接收

    单位签约且加盖有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公章,或有就业接收函

    托管单位接收

    单位签约且加盖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非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一般为体制内单位,例如公安局、上海铁路局、省交投集团等

    上级主管单位接收

    回生源地报到

    单位签约,没有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或接收函的,也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的

    转回生源地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自由职业

    自主创业

    应征义务兵

    出国出境

    待就业

    不就业拟升学

    其他暂不就业

    去代理/托管地报到

    人才挂靠单位签约(多为劳务派遣、人才服务等企业且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

    托管单位接收

    未签发报到证

    升学/士官生入伍

    其他/待定(升学:档案转寄单位为就读学校招生部门;士官生:自行带往部队)

    (备注:扩招生的就业派遣与普通毕业生派遣要求相同。)

    二、关于就业报到证签发派遣工作

    1.所有2022届毕业生登录“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对自己的就业方案进行确认(确认方法与生源信息确认流程相同)。招生就业中心将在某分院全部确认完成后再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

    2.就业报到证必须人号一致,签发时间初定于6月底至7月初。招生就业中心将以分院为单位统一打印就业报到证,届时请各分院就业辅导员到行政楼203办公室签字领取。

    三、关于毕业生档案整理寄送工作

    1.关于填写就业报到证签收地址。请各分院尽快收齐报到证的信封上的签收地址,确保毕业生能及时收到就业报到证并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

    2.关于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校安处会将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名单分发给各分院,请各分院根据名单整理出这些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到校安处统一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3.毕业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①毕业生登记表;②学籍卡、成绩单(分院打印,教务处盖章);③报到证白色副联;④入校时高中及之前各阶段的档案材料;⑤新生入学体检表和毕业体检表;⑥奖惩材料;⑦团员材料;⑧录取通知书副联;⑨党员材料(组织部);⑩其他有关材料。

    (备注:扩招生的档案根据实际情况整理装袋。)

    4.各分院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档案整理流程和工作人员配置,仔细检查毕业生的个人档案材料并在档案袋上进行材料标注。

    5.档案袋必须封口完整,并加盖二级学院骑缝章。寄送档案的EMS外装袋必须粘贴密封条(EMS提供)并加盖骑缝章。

    6.毕业生个人档案原则上均要求通过邮政EMS寄送,不得由毕业生个人领取;毕业生档案必须做到“一人一档一件”,不得合并寄送;邮寄费由招生就业中心统一结算。

    7.因故被退回的毕业生档案,各分院负责人员应及时与原接收单位取得联系,沟通退回原因等事项,如对方同意接收可进行二次寄送,如对方拒绝接收,应与毕业生取得联系,确定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并按规定进行寄送。未能处理完结的毕业生档案,由分院留存两年后移交学校档案室留存。

    8.各分院寄送完毕业生档案后,应将填写完整的《毕业生档案去向登记表》(见“附件二”)报招生就业中心备案,由招生就业中心导入校就业网数据库。毕业生可以登录我校就业网,在“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栏目中自行查询个人档案去向。

    四、关于改派及后续相关工作

    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补办及就业方案调整(改派)手续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暂行)》(浙教学〔2014〕26号)规定执行,就业报到证改派、补办有效期为两年,逾期提出申请的仅根据毕业生派遣记录出具《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情况证明》。(派遣改派办理指南详见:http://jiuye.zjvtit.edu.cn/a/2021518/2127.shtml)。

    1.改派的受理对象: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即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无需浙江省教育厅审批;跨省调整就业去向的才需要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2.改派的材料要求:未就业的,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的章即可;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盖全。

    3.2022年8月25日前,毕业生办理补办或改派手续的,毕业生可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或《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后,到学校招生就业中心直接办理(即审核表中的“教育厅意见”可以空缺

    4.2022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生办理补办或改派手续的,可登录“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在服务指南-报到证改派/报到证补办栏目,进行网上申请办理,毕业生可选择现场申领或邮寄到付的方式领取新的就业报到证(疫情期间,现场受理需提前预约)

    5.毕业生已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学校不再受理改派申请;毕业后超过两年时限的,亦不再受理改派申请。

    6.未尽事项由招生就业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激活确认流程

    2.毕业生档案去向导入模板

    招生就业中心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