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教职工:
2021-2022学年学校教职工科研业绩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学校教职工自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上一轮次已申报过的除外);
2.2021年9月1日前统计未申报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流程
1.采用教师科研考核系统申报,同时上报纸质申报材料,先由教师报分院(或部门),由分院(或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后的材料由分院(或部门)汇总后于2022年6月20日之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819室(吕凤军);
注:2022年6月20日-2022年8月31日之间的论文录用通知、出版社出具的教材出版证明可计入在内。
2.考核系统登录网址为:(1)学校主页“职能部门-科研处-科研系统”中点击“科研考核系统”进入申报系统;(2)或直接进入网页链接http://172.16.6.66:8088,用户名为个人工号,初始密码均为000000,密码已修改的为修改后的密码;(3)填报时需注意2021年下半年的成果选“第一学期”,2022年上半年的成果选“第二学期”;
3.2021年9月1日之后新进专技岗教职工请将个人姓名、工号、所属部门、职称、岗位等信息发至kyc@zjvtit.edu.cn,待后台信息录入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填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为了避免重复登记,一项成果只能由一人录入,规定由第一作者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录入,其余人员不需要录入。
2.纸质证明材料包括:
(1)论文、教材与著作原件等;其中中文论文核对原件后返还,英文论文还需将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扫描做成pdf电子版发至kyc@zjvtit.edu.cn;教材与著作原件可自行选择是否捐献存放至图书馆交通领航文库;
(2)科研项目结题证书或结题材料原件(横向课题没有结题材料且没到款的一律不计科研分);
(3)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4)行业规范与标准、职务软件著作权、职务专利证书原件等,核对后科研处留存。
3.科研项目成果鼓励电子稿存档,电子稿请按照: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执行)合同、项目研究工作报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及附件、项目结题证书等的顺序汇编到一个pdf文件中。
四、其他
其他不明之处,请致电326827。
科研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