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相关部门:
为科学规范地落实教学任务,确保课堂教学改革等工作有序推进,拟于近期启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编制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进程表与课程表的编制工作
(一)保持培养方案的稳定性
严格对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进程表。为保证培养方案的稳定性和严肃性,调整培养方案的必须提前填写《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二)持续推进分层分类教学
1.专业核心课、体育课、集中实践等课程或教学环节建议单班教学;除对实训室工位数等有特殊场地要求外,课程的最小授课单位为1个自然班。
2.对机房或实训室工位数等没有特殊场地要求的选修类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单班授课;公共必修课应同分院合班教学。
3.生源不同、专业不同的同一课程,建议实行分层教学。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类(专业选修)课程,实施分类教学,专业方向课程请在课程后注明方向名称。
(三)规范订单班的管理
新组建的订单班,应根据《校企合作“订单班”教学管理办法》(浙交院〔2011〕95 号文件)提前填写《订单培养申请表》,经批准后将订单班的培养方案、学生名单等相关文件报教务处;组建订单班后,原自然班应视学生人数情况进行合班教学。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邢菲老师(326829,xingfei@zjvtit.edu.cn)。
(四)科学安排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原则上每位专任教师一学期主讲门数不超过3门(不含公共选修课),校外兼职教师一学期主讲门数不超过2门。根据《关于印发<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原则意见>的通知》(浙交院〔2022〕43号),校内兼课教师每学期工作量不得超过64课时,年度兼课工作量不超过128课时,请合理安排教师的日学时与周学时。教师类别请在《教学进程表》“备注”一栏中予以注明。
(五)实践教学的教学安排
单列实践教学的教学任务、课程表原则上应同学期课程表一并录入教务系统,如确有困难暂时无法落实的,最迟应于开课前1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理实一体化课程需要多场地(实训室)、多名教师辅助实践教学的,原则上应在排课时一并落实,如确有困难无法落实的,可以先按一名主讲教师、一个场地进行排课,但执行中有变更的,需按《课程表编排与调整的规定》提前2天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为保障毕业综合实践有序、合理进行,毕业班进程编排应充分考虑错峰实习。
(六)持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继续推进混合式课程教学改革。计划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改革的任课教师,申请材料于6月1日前通过质量工程平台提交,分院在6月15日前完成审核,并报送汇总表。逾期未审核的课程,视作放弃申请。
1.申报条件: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线上教学资源外,还需要具备对照附件11的要求开展教学的条件。
2.在线申报网址:http://zjvtit.zlgc2.chaoxing.com/,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123456。
3.申报的基本信息中,打“*”号的为必填,其中时间可以设置为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申报材料除了混合式教学改革申请表,还需将课程资料网站、用户名一并报送。
除了专业资源库相关课程、省级精品在线课程等特殊要求外,其他课程要求在校本超星泛雅(学习通)平台上建课,不推荐使用非主流平台授课。
4.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的排课要求。按课程总学时进行排课,其中线上教学的上课地点为“线上课堂”,申请混合教学课程应于排课前将授课计划告知教学秘书方便排课,线上学时不能突破审批的线上学时上限。
(七)注意事项
1.学生班级的周学时一般为20-28节。集中单列实践可在教学时间允许的前提下适当延长教学周数。
2.所有教学活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形势与政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同步落实教学任务并编制课程表。其中《形势与政策》课程具体开课时间、实施方案等由人文学院安排。
二、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及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一)做好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工作。分院应加强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以及外聘兼职、兼课教师的任课资格管理,认真组织试讲,做好基本教学能力及教学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审核表》于本学期结束前交教务处备案;认真执行《青蓝工程实施办法》(浙交院〔2013〕92号),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不得单独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二)做好外聘教师的选聘工作。根据《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浙交院〔2013〕59号文件)要求,做好外聘教师任职资格审查,并按程序和要求进行聘任。对于历年教学质量测评不理想的外聘教师,请谨慎聘用。
(三)跨分院聘请教师或行政人员兼课的,需由开课分院填写《教师跨分院授课及行政人员兼课审批表》。
(四)根据教师参加访问工程师、国内外访学或企业实践锻炼的选派及疫情情况,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
三、教材及教学辅助资料的选订工作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要求,公共必修课教材须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见附件7)中选用,专业课教材须优先在《书目》中选用。同时为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要求,相关课程须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简称“马工程”)目录中的教材(见附件8)。
(二)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规定,优先考虑国家级规划教材、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重点建设教材、行业部委统编教材等,特别是优先选用新形态教材。思政类教材由分院教学主管领导和党总支(副)书记初审,并经党委宣传部审核。为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原则上不得征订还未正式出版的教材和“包销书”,首次征订教材须经四级审读入库方可进行。教材征订须经工作需认真审核,避免漏订、错订、重复订。
(四)做好自编讲义的编印工作。自编校本讲义,请相关教师于6月10日前提交完整的纸质或电子版样稿,经审批批准后方可采用。
经批准后,请相关任课教师应于6月10日前将材料打印稿送教材中心印制,材料印刷数量要严格按照授课班级实际人数确定。联系人:盛艳,联系电话:13675891010。
(五)优选教学辅助图书资料。根据课程标准选用教辅教材,减少使用率不高且需要学生购买的纸质教辅图书资料,优选数字化教学辅助资料。无需印制的电子教材,也应根据教材选用程序做好审核。
四、公共选修课程的管理
(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相关要求(教体艺〔2017〕5号文件),学校鼓励教师开设健康教育、创新创业、艺术、体育等公共选修课。
(二)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有开设课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特长;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一般不超过2门。
(三)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经分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对于申请开设新课的教师,应同时提交课程标准等相关教学文件。
(四)鼓励教师利用学校已采购的尔雅网络平台课程资源开设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原则上不建议开设与尔雅平台相同或类似的全线下公选课程。
(五)公选课相关资料请交人文学院教学秘书处。
五、其它说明
(一)请各分院根据《关于印发<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组织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交院〔2022〕42号)文件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课表。
(二)本通知仅针对2020/2021级在校生,2022级进程待招生计划、培养方案确定后另行通知。
除了以上提到的有具体时间节点的工作外,其他工作进度及清单见附件1。上报时需交纸质稿1份,联系人:晁涌,邮箱:chaoyong@zjvtit.edu.cn。
附件:1.进程编制及排课工作日程安排
2.教学进程表(含任务分配表)
3.教材预订单(系统导出)
4.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5.公共选修课申请汇总表
6.自编教材(讲义)申请表
7.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
8.马工程教材名单
9.尔雅网络视频课程目录
10.教师跨分院授课及行政人员兼课审批表
11.混合式课程教学改革申请表
12.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2日